
一、我國政府采購現狀
政府采購改革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自從實行集中財政采購制度以后,從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產生,也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事實證明,從2003年1月至今,我國各級政府認真貫徹的《政府采購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政府采購的規范化管理使得政府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極大的提高,預算數據得到有效地控制。政府采購金額從商品單價開始便有了較強的規范化控制,預算編制的準確性也有了很大的加強。對支出的源頭控制客觀上減少了資金的周轉、擠占、濫用等現象的出現。尤其是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使得采購的商品和勞務的透明性和公開性都較高,政府既得到了物美價廉的商品和勞務又可以從根本上減少節約財政資金。
其次,我國政府采購的規模得到了極大的提高。數據顯示我國政府采購規模在1998年僅為31億元,而經過5年以后到2004年時我國政府采購的規模已經達到了2136億元,而到2005年已經突破了2500億元的目標,單年增長幅度達到了15百分點以上。6年以來總的政府采購增長率平均達到了88.8%,由此可見,以后幾年政府采購的資金規模還是會有較高的增長幅度的。
此外,政府采購的商品結構和勞務結構逐漸得到合理化發展。有數據顯示,2003年政府采購工程類規模占總的采購規模的38%,一年以后其數據增加到44%。貨物類的采購量也得到了比較大的提高,而且一直以來居于購買貨物的首位,根據國際上別的國家政府采購的比例數據,我們發現我國的政府采購正在和這些國家慢慢地靠近。
總之,政府采購制度的實行為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從源頭上控制政府腐敗的發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政府采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采購的法律規章制度不夠完善
雖然我國2003年出臺并實行了《政府采購法》,對于政府采購過程中的行為做出了一系列的法規和制度規定,客觀上強化了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過程,同時也有效地提高了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僅僅依靠《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等一些部門規章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實際當中的問題。特別是當遇到一些管理體制和實務操作上的情況時,往往影響企業的公平競爭,和政府采購人員的腐敗行為。例如在政府采購中缺少供應商質疑管理辦法,對于一些質疑的情況應該依據哪些法律法規都沒有依據。因而,要使得政府采購的法律規章體系更加完備的話,更加詳細和切合實際的政策規章制度是不能缺少的。
2、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制定預算的脫節
目前很多事業單位制定的本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不同步,兩者存在脫節現象,經常形成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過程中沒有資金保證的局面。另外,一些政府采購部門制定的采購預算編制比較簡單,不夠細致,沒有一個客觀的編制體制約束。對采購的預算資金的額度也是經常不以市場價格為參照標準,人為地估算,進而使得公共支出的項目不能夠細化到政府采購的具體目錄中。
3、政府采購的信息對于一般商家來說不夠通暢
近幾年隨著我國政府采購規模和數量的不斷增長,政府采購對于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越來越大了。然而,對于一般的商家而言,對于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卻并不是很順暢地了解和參與競爭。另一方面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媒體選擇不科學。一些地方或行業的政府采購不是在指定媒體上公開發布相關信息,而是熱衷于在本地區或本行業媒體上發布信息。這樣的政府采購信息溝通渠道現狀,往往使得很多優秀的一般商家難以參與到公平有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來。
4、采購人員的素質不夠高,跟不上業務發展的速度
政府采購不同于一般的采購業務,它涉及到經濟、貿易、自然科學等多學科知識,要求管理、執行和評標人員不僅要熟悉財政業務,還應掌握招投標、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但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大都來源于原來的財政部門,離專業要求仍有較大差距。隨著我國政府采購工作的不斷推進,我國政府采購需要一支龐大的專業知識過硬的隊伍,人才的缺乏將會制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三、有效解決政府采購存在問題的政策探析
1、強調政府采購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實行
時至今日我國已經出臺了很多關于如何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和采購方法的規章制度,例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等。這些法律規章很多已經考慮到了具體實際工作的情況,因而實際實行中應該強調這些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只有貫徹這些現有的制度體系,才有可能將現有的政府采購工作做到最好。其次,也應該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以《政府采購法》為基本法的政府采購法律規章制度的建設。爭取適當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具體法規以促進《政府采購法》的有效實施。制定有關供應商的質疑處理辦法,以更有效地促進企業的有效公平競爭。總之,要在實際工作中對于已經頒布施行的規章制度遵照執行,對于還沒有定文的情況不斷完善,并積極修改已有的規章制度。
2、在預算編制時應該強調控制的理念,強化會計核算要求
在政府部門采購預算編制中我們要強調事后控制的理念,在后續具體執行過程中嚴格按政府審查批準的預算組織實施,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變更采購項目。通過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采購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按政府采購制度規定的程序規范化運作,對采購資金的撥付、使用、清算等的過程進行監控。采購資金都要通過國庫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商。此外,還要強化會計核算的要求,明確的操作管理程序,在預算、采購、付款、核算、決策的各個操作環節,實行相互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對政府采購支出進行單獨核算,以監督采購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發布運作機制
現今迅速發展的市場經濟中,信息的掌握對于商家來說就是企業生存的基本保障。對于政府采購而言本身上應該立足于促進優秀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不應該搞信息不對稱的不公平競爭。因而,政府采購應該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信息發布運作機制,提高政府采購的執行效率。最好是能夠將與政府采購有關的數據信息登記入庫,供使用者隨時進行調用。在努力提高政府采購的科技信息化水平的基礎上,待條件成熟后,可將有關政府采購的信息發布到國際互聯網,完善網絡體系,形成網絡采購的大市場,大力推行網上采購,使采購過程更加快捷,采購程序更加規范,以此來擴大采購規模和影響力。
4、努力提高采購人員的專業素養
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政府采購隊伍,是全面提升政府采購的服務水平的基礎。政府采購工作的理論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需要一批真正懂得經濟、管理、貿易、法律、計算機等方面的人才。政府采購人員不僅要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實務能力,還要有很高的職業道德。目前,我國的政府采購人員整體素質不足,而且人員配備不齊。這是導致政府采購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為此,首先要引進專業人才。在立足內部選拔一些能力強的人員充實政府采購隊伍的基礎上,從外部引入人才,包括應屆高校優秀畢業生,使得政府采購隊伍發展壯大。其次要逐步建立政府采購執業資格制度。最后還要加強政府采購隊伍的日常培訓工作。
總之,政府采購在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難免出現一些不足,這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政府采購有巨大的采購需求市場,有政府信譽做擔保,有國家的財政作為資金支持,只要不斷完善,全面發揮出它強有力的功能,必將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做出卓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