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在這30個涉及會計要素計量的準則中有17個不同程度地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具體如下:準則1——存貨、準則2——長期股權投資、準則3——投資性房地產、準則4——固定資產、準則5——生物資產、準則6——無形資產、準則7——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10——企業年金基金、準則11——股份支付、準則12——債務重組、準則14——收入、準則16——政府補助、準則20——企業合并、準則22——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23——金融資產轉移、準則24——套期保值、準則38——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除去投資性房地產,其余的在初始計量中均應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在后續計量中,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企業年金基金、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也都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中,允許企業對于投資性房地產,在存在確鑿證據且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其余的仍采用原來的計量模式。非貨幣性交易中,新準則規定了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處理的兩個前提條件:一是該項交換必須具有商業實質;二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債務重組中,新準則規定對于債權人的讓步,債務人應當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如果是以轉讓非現金資產的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則債務重組利得是以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來確定的。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產轉讓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現值計量屬性
現值計量屬性在2006年前基于很多原因而未曾提及。而在2006年新頒布實施的會計準則中,現值計量的運用則體現得非常明顯。舉例如下: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指出,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指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指出,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或資產組)減值測試時,可收回金額以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指出,辭退福利補償款超過——年支付的,以現值確認辭退福利金額。
《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指出,預計負債計量時,應當綜合考慮有關風險、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影響較大的,以相關現金流出的折現值作為其最佳估計數。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指出,銷售(勞務)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按照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未來應收款的現值)確定銷售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指出,融資租賃承租人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之較低者作為租人資產入賬價值。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指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指出,混合金融工具分拆的負債部分公允價值通常為現值。
上文列舉了新準則中涉及的現值運用的主要方面。由此可見,新會計準則體系中對現值的運用是很廣泛的。
(三)可變現凈值計量屬性
可變現凈值計量屬性在新準則中運用得較少。例如,在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中,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可變現凈值的特征表現為存貨的預計未來凈現金流量,而不是存貨的售價或合同價。
(四)重置成本計量屬性
重置成本計量屬性主要是運用于物價顯著變動時期,按歷史成本記錄的各項業務在會計期末必然又會與其變動后的價格有所區別。例如,按歷史成本記錄的期初購入存貨以及上一會計期末記錄的資產,在會計期末時,很有可能與現行市場價格有較大的差異,這時,要求有適應該情況的會計計量屬性,在實際應用中,按實際重置成本計價是實物資本保全的一種計量方法。其從資產重置的角度考慮資產與負債的價值,適用于以保值為目的的持有資產、負債。
三、多種計量屬性應用的評述
新準則要求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即新準則要求在可靠性的前提下采用多種計量屬性模式。
在5種計量屬性中,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強調的是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則是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不同的計量屬性各具特點,各自具有不同的適用范圍、條件和用途,在會計計量中不能相互代替。
歷史成本計量是基礎;對歷史成本無法如實計量的不確定性較大的新領域和新業務,在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取得的情況下,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在實現為信息使用者更多地提供有關未來現金流量的信息這一目的來說,現值計量屬性更具有相關性。而重置成本和可變現凈值更大程度上表現為一種具體的計算方法,應用于特定的情況。
由于交易和事項的復雜與多樣性,單一的計量屬性已經無法滿足會計實務的需要。應當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根據會計計量的目的、對象、環境,并根據各種計量屬性的不同特征,選擇1種或幾種計量屬性并用,達到最大程度地符合計量屬性允當性的標準。多種計量屬性并存不僅符合我國目前的會計環境和會計報告的目標,而且能夠較好地處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之間的關系,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