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就如何對重點項目實行會計委派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監督作一淺談和想法。
一、圍繞關鍵問題和關鍵領域,全面推進會計委派制度
從查處諸多腐敗案例中,大多與財會工作密切相關,因此要抓住會計監督這一環節,大膽創新,進行源頭預防,紀檢部門與財政部門要制定出臺“重點項目會計委派制度或者管理辦法”,對政府投資或者通過擔保借款投資的重點項目直接委派會計,通過對委派會計的管理達到規范項目單位和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作用。在實施中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探索推進:
1、對根本問題要采取有效形式。會計本身受所在單位的領導,很難較好地發揮職能,容易使領導干部財權失控,并發生授意、指使或強令會計篡改會計數據,轉移國家資產,甚至侵吞公款等問題。如何避免會計被領導牽制、誘導或干擾,并能切實發揮出監督作用?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采取直接委派會計的形式,也就是政府以財產所有者的身份,向所屬單位直接委派會計人員,依法對單位國有資產、財政資金實施會計核算,對有關情況進行監督。直接委派會計可以改變會計身份的隸屬關系,使會計不受制于被委派單位,解決會計針對單位財會問題不敢說、不敢管、不敢堅持原則的問題,使領導干部的財權受到監督。
2、對重點領域要確定委派對象。經濟領域是源頭治理的重中之中。就我市而言,要針對南水北調建設工程、打造區域性中心城市、鄂西北生態旅游圈建設、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銀滬高速公路建設、新階段扶貧開發等國家政策性投資項目和地方財政投資項目不斷增多、增大的實際,要把實施會計委派制的范圍鎖定在政府投資的重點項目上,凡投資5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要全部實施會計委派制。2008年以來,我市的竹溪縣、武當山特區和茅箭區等縣區,都重點選擇了投資額度大、倍受群眾關注,關系發展、民生、穩定的投資項目實行了委派會計,其成效顯著。
3、對實施難點要加大推進力度。被委派項目單位能否接受和支持委派會計工作,是推進實施重點項目委派會計制的難點。在思想教育層面,要把中央精神及實行會計委派制的重要性,納入黨風黨紀教育課程,教育引導相關單位和人員轉變觀念,消除疑慮;在組織領導層面,要成立以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和常務副市長為組長,人事、財政、審計、發改委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單位責任,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態勢;在委派會計派駐過程中,要統一舉行會計派駐儀式,委派會計與被委派單位在監察和財政部門的監督下完成交接,以保證會計人員派得進、站得住、交得清、接得全。
二、圍繞委派會計管理,建立健全委派會計管理制度
“打鐵還需自身硬”。委派會計作為發揮監督作用、規范權力運行、預防腐敗的主體,要必須做到講政治、講原則、講紀律。要建立完善并實施委派會計管理的相關制度,以強化委派會計隊伍建設管理,督促其發揮會計監督的職能作用。
1、建立委派會計的公開選拔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委派會計選拔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嚴密筆試、面試、考核等環節,選拔出作風正、素質好、業務精、能力強的優秀會計人員作為委派會計,對選聘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后,由紀檢監察與財政部門共同委派到所確定項目或單位,被選拔培訓,暫時沒有被委派出去的人員,作為儲備、后備資源等待委派,增強委派人員的責任感和危機意識。
2、建立委派會計的“雙重管理”制度。委派會計如直接由被委派單位管理,可能導致“穿新鞋走老路的問題”。如只由紀檢監察或財政部門管理,可能會出現項目單位工作摯肘、配合不到位的問題。所以,對委派會計要實行“雙重管理”制度。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人事、工資、醫療、勞動保障、福利、調配由財政部門直接管理,紀檢監察部門協同管理;考勤、組織紀律、工作安排等方面由項目單位管理;工作業績由紀檢監察、財政部門和被委派單位共同考核。“雙重管理”可以形成相互制約的管理體系。
3、建立委派會計的“輪換回避”制度。為避免委派會計“順拐”現象和問題,要建立實行“輪換回避”制度。規定委派會計每年輪崗一次,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實施交流,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在工作中實施回避制度,有關部門對項目單位檢查時,委派會計除主動做好配合工作外,對一些重點問題調查委派會計要回避,由專業人員進行檢查。實行“輪換回避”制度,有利于降低委派會計與被委派單位“串通一氣”發生腐敗問題的可能性。
4、建立委派會計的績效考核制度。對委派會計實行日??己撕湍甓瓤己?。日常考核主要由項目單位根據日常工作情況來完成。委派會計領導小組不定期深入項目單位,通過查閱賬目、個別談話、調查問卷等形式監督掌握委派會計日常工作情況,并將意見反饋給項目單位記入日??己藱n案。年終考核由市領導小組對委派會計統一考核。采取民主測評、談話走訪、業績兌標等形式作出定性評價,并作為獎懲依據。對考核不合格及財務審計發現問題的,根據規定給予解聘或相應處罰;表現出色的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5、建立委派會計的責任追究制度。凡工作中有違紀、濫用職權以及瀆職行為,經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不稱職的委派會計人員,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委派會計在年終或離職時,要向紀檢監察和財政部門詳細報告工作情況,由紀檢監察和財政部門出具鑒定存入本人檔案。實行責任追究,嚴肅對委派會計的管理,切實增強委派會計的責任意識。
三、實行委派會計制度,可以更加發揮監督權力的作用
對重點項目會計委派制就是切實要管住帳本、管住資金,監督項目單位和領導正確行使財權,促進科學決策,預防腐敗行為。
1、可以明析職責,強化權力制約。缺乏同級或自上而下的監督制約機制,容易導致權力的濫用。在對項目單位和委派會計的職責權力界定中,規定項目單位享有財務自主權、資金使用權和領導簽字權,要做到不得授意、指使會計人員偽造資料,保證委派會計行使職權,并相應建立責任追究制,如果項目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將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管理責任、法律責任等。為進一步對項目單位領導權力加大監督制約力度,減少“自由裁量”,控制越權行為,防止決策失誤。規定委派會計除承擔財務會計工作、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擬定收支計劃、編制年度預算等基礎工作的同時,賦予委派會計制止和糾正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參與重大投資、產權變動、資產處置等經濟活動的論證、決策和管理等工作權限。實現以權力制約權力,促進項目單位在界定范圍內正確行使權力。
2、可以動態監察,避免權力失控。實施重點項目會計委派制,并不是把監督權全部交給會計,而是通過會計的工作進一步對權力行使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切實改變由于人員限制,出現監察漏洞、間接造成權力失控的工作狀況。依托委派會計重點實施動態監察措施。實行財務收支月上報制度,便于財政部門審核分析,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制止,減少和杜絕相關問題發生。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委派會計在工作中,要對項目單位發生的重大事項和發現的違紀行為及時報告給財政和紀檢監察部門,確保監督決策,及時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依托委派會計實施動態監察,使項目單位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不敢腐敗,也使上級主管部門有效地監督項目單位權力運行,解決監督不及時、權力失控的問題。
3、可以嚴格程序,規范權力運行。行政程序對權力運行中自由裁量部分具有制約規范作用,有利于避免職權的濫用。實施重點項目委派會計制,就是要求委派會計在認真遵守各項財務制度和法律法規的同時,對項目單位統一規范財務工作紀律和程序,以嚴密的規則和程序規范權力運行;重點實行支付聯簽制度,在資金支付過程中,由部門責任人、財務責任人、委派會計、主管領導、行政“一把手”逐級簽審,杜絕“一支筆”、“一言堂”和少數人說了算的問題;嚴格會計憑證審核制度,杜絕不合規票據的核銷;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避免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隱匿收入等問題。
4、可以把住關口,堵塞執行漏洞。為進一步避免弄虛作假、濫用資金、套取資金等問題發生,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權利運行的監督。要求委派會計嚴把支付關口,確保堵住權力運行的漏洞。重點規范撥付款項審批流程,完善工程撥付手續,實行委派會計掌握合同、現場驗收工程進度等辦法,按合同、按進度、按質量支付工程款,并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簽字,施工單位簽字蓋章,監理單位簽字蓋章,核實工程進度報表后才能撥付工程款,直接堵住可能發生腐敗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