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記錄是一項特定的審計文書,是審計人員在審計活云動中所作的原始證據,它是編寫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的重要依據。審計記錄的好壞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及審計工作的效果,要使記錄的資料準確、規范和完備,審計人員必須做好審計記錄,做好審計記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提高審人員的綜合素質。審計記錄完善與否,是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充分體現。對審計資料的記錄應當簡明扼要,使人一目了然,不產生疑義。因此,審計人員必須運用好語法、修辭、邏輯等基礎知識,掌握用詞造句、布局謀篇的基本技能,用精煉的文字,準確完備的表達復雜的審計對象,使審計記錄條理清晰,簡練暢達,觀點鮮明,重點突出。
二、確定審計記錄的分類標準。同一審計人員在同一審計事項往往因分類思路而異遂產生一些難以進行綜合的審計記錄,因此,制定統一的審計記錄分類標準是一項十分必要的基礎建設。在制定審計記錄的分類標準應做到:要注意所列記錄應當與會計對象的分類方法基本協調,必須將會計賬戶分類與按項目分類有機結合,堅持以按會計賬戶分類為基礎的方法。
三、設計審計資料的分類記錄。要按照審計操作的不同特點,分門別類地設計各具特色的審計記錄。審計記錄一般可分為審計調查記錄和書面審查記錄兩大類。審計調查記錄按調查對象多少,又可分為個體調查記錄與群體調查記錄,這兩種記錄需要載明類似于會議記錄的有關內容,以陳述性表達為主。書面審查記錄按操作方式的不同可細分為摘錄性記錄與計算性記錄,書面審查記錄應盡可能圍繞審計事項的個性,多設計些格式,這樣既便于審計記錄工作的順利進行,也能促進審計操作標準化。
四、嚴格審計取證記錄內容。審計記錄作為一種特定的審計文書,它也像審計報告、審計決定一樣,具備其必需的實質性內容,審計取證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被審查內容的事實陳述;二是審計的方法;三是審計取證的對象;四是存在的錯弊問題屬于何種性質;五是提供審計證據人員的簽證意見;六是審計記錄人員的簽名;七是審計記錄復核人員的簽名。
五、開展審計記錄交流。審計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審計記錄專題評議、專項經驗交流和專業知識競賽活動,選優判劣,通過交流經驗,拓展思路,提高審計記錄規范化操作水平,進而使審計記錄更加完善。
由此可見,審計記錄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而言都至關重要,它貫穿整個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是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和寫好審計報告的依據。因此,我們必須做好審計記錄,充分保證審計質量,以降低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