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用審計軟件實現審計工作全過程計算機處理自動化的首要環節,是實現審計軟件的數據采集自動化。如果審計所需數據不能實現計算機自動采集,不能順利完成與被審單位的被審軟件對接,難以快速得到所需分析評價的數據,這無疑制約了審計軟件的開發與推廣。
一、審計軟件數據采集的途徑
建立一個審計軟件數據采集系統,可以從數據形成的渠道上加以分析和歸納。根據審計數據形成渠道,審計軟件的數據采集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情況:
1.直接從被審軟件進行自動轉換采集生成。把有關數據資料從被審軟件轉換到審計軟件中是開展審計業務計算機處理的第一步,是審計測試和審計抽樣的數據來源的根本渠道。這就是通過以審計軟件和被審軟件的對接,實現數據采集的功能。數據從被審軟件轉換到審計軟件并不改變它的內容,只是從形式上改變它在被審軟件系統中的識別標志,從而可以按照審計軟件要求的標志為審計軟件所識別。
2.由審計軟件對初步數據進行加工并作為審計評價與審計判斷的依據。這類數據需要在審計軟件中事先內置程序對其進行加工、計算,從而生成有用的原始數據。
3.接受鍵盤錄入的數據。鍵盤錄入數據是通過鍵盤以手工方式把所需的原始數據輸入到審計軟件系統中。
4.接受非鍵盤錄入的數據。非鍵盤錄入主要是審計人員手工錄入數據時不借助鍵盤,而是利用掃描儀、語音錄入系統等其他方式錄入所需的數據,包括語音錄入、掃描錄入和手寫錄入等。審計軟件從這種渠道取得的數據大多數都是非文字的如圖片等,因此必須首先要對其進行可識別處理,轉換成所需格式的數據方可用于以后的測試。
二、建立審計軟件的數據采集原則
1.自動化原則。實行原始數據轉換應盡可能采用計算機自動化處理,減少人工錄入數據的行為,以避免數據丟失、遺漏和錯誤,杜絕由此形成錯誤的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自動化原則一般適用于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審計,而不適宜于對手工會計系統進行審計。使用鍵盤錄人和非鍵盤錄入數據也無法采用本原則。
2.標準化原則。凡是被用于采集的各種數據,必須符合相關的業務標準,如會計數據應該符合公認會計原則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被采集的數據的名稱、代碼等均應按照標準進行填制和編報。如果數據填報不符合規范,導致數據格式各有千秋,審計軟件將無法廣泛地適用于對不同企業的審計,也無法識別會計數據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更不要說準確地判斷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允性。
3.確認原則。為了保證被采集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凡是從被審軟件中轉換到審計軟件中的各種數據,必須經過審計軟件進行確認,將其運行結果與被審軟件運行結果進行比較、檢查和校驗,如果二者一致,可以確認為審計的原始數據。
4.審計成本最低原則。利用審計軟件采集被審軟件中的有關數據要充分考慮審計成本,包括審計投入的時間、人力、財的和物力。因此,對于那些無效的數據必須經過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進行篩選予以剔除。這樣既節省審計,軟件對原始數據的儲存空間,又可以節省采集原始數據的錄入時間。鑒于這一原則,利用審計軟件采集原始數據應盡可能避免使用手工輸入,以節約審計時間,保證審計進度和提高審計效率。
三、建立審計軟件數據采集系統的技術方法
由于審計軟件采集數據存在手工錄入和計算機自動采集數據兩種途徑,程序編制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法加以實現:標準數據接。采集法、直接拷貝法、文本轉換法等。
1.標準數據接口采集法。即在被審軟件如會計軟件中預留具有審計采集數據或會計數據的轉換接口,使得審計軟件能通過預留接口直接采集和使用數據。這種方法實質上是把不向被審軟件生成的數據通過預留接口轉換為同一的、規范的標準格式數據,從而有利于審計軟件數據的直接采集。從程序設計工作量來看,這種方法由于采集的初始數據都在被審軟件中經過處理,并且按照一個統一的格式輸出,審計軟件只需要對其進行簡單的可識別處理,然后接受確認。因此,審計軟件采集數據功能的程序設計工作量不大,但是被審軟件需要在程序設計時增加這一預留功能。
2.直接拷貝法。這是從被審軟件中采集數據的最簡單方法,它的原理是把被審軟件中的儲存數據根據審計的需要,直接拷貝到審計軟件中。這個方法的最大優點是能夠快速地實現數據轉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不同被審單位的被審軟件系統設置的數據名稱、數據類型、長度等識別標志不盡相同,因此被拷貝的數據難以直接被審計軟件所利用。換言之,如果不對那些直接被拷貝數據進行特別處理,同一審計軟件不一定能夠直接把不同單位被審軟件儲存數據直接拷貝過來并加以利用。所以,直接拷貝法的使用范圍,僅限于針對特定被審軟件而設計的審計軟件系統。
3.文本轉換法。這種方法是把被審軟件數據文件轉換為文本文件,然后由審計軟件通過對文本加工轉換成為適合自身可以識別的數據文件,以實現對原始數據的采集,它是直接拷貝法的改進。文本轉換法的應用過程是:被審軟件的數據文件→轉換為文本文件→啟用審計軟件采集處理功能→生成審計軟件所需的數據文件。審計軟件對文本文件的加工轉換包括數據同名、同類型、同長度處理等方面工作,其中特別要求審計軟件處理后的數據必須保持真實。運用文本轉換采集的數據經過加工后方可以真實被審計軟件確認存盤,作為以后執行審計測試可以采用的數據來源。
四、建立審計軟件數據采集系統應注意的問題
1.分離審計。審計軟件不得直接對被審軟件系統的數據庫進行審計測試,應該首先把被審軟件數據庫的數據轉移到審計軟件中方可進行,以免破壞被審軟件系統中的數據。
2.保證審計軟件的運行效率。無論采用何種數據采集方法,在審計軟件初步接受被采集數據到確認保存被采集數據過程中,由于可能需要進行識別處理、轉換處理會產生一些臨時數據庫,這些數據庫儲存的數據并不是以后審計測試直接調用的原始數據。如果繼續保留在審計軟件系統中,勢必影響審計軟件的運行速度,為了避免無用數據占用計算機磁盤和內存空間,提高審計軟件的運行效率,可以在審計軟件對被采集數據存盤確認后刪除這些臨時數據庫。
3.加強安全保密。無論對被審軟件還是審計軟件,對于已經建立的數據庫要進行加密,以保證其安全性。對被審軟件應關閉其數據出口,審計軟件應進行加密保護,防止無關人員隨意調用、改動,導致采集的數據遭到破壞或被泄密,同時也避免被審計單位和其他關系人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