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合同的運用更為廣泛,合同審計的作用也顯得更為重要。合同審計由最初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逐步發展到涵蓋合同管理全過程的審計。
關鍵詞:合同;內部審計;方法
在企業經濟管理活動中,合同的運用趨于廣泛,幾乎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層面,也決定了合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和專業性。
一、合同審計的意義
合同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過程及合同管理進行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在當前,開展合同審計的工作,具有很重要意義:通過合同審計,有助于完善合同條款;通過合同審計,有助于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相關業務部門責任;通過合同審計,有助于確保合同合法合規,避免或減少經濟糾紛,防范合同風險;通過合同審計,有助于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簽訂前審計
合同簽訂前審計是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因為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任何疏漏或失誤,都有可能給企業造成損失或帶來風險。對于重要的合同,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及時掌握情況,加強全過程監督。合同簽訂前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審查簽訂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合同項目是否列入企業的計劃,是否已安排了相應的財務預算。
2、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主要審查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違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審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要求,履行該合同是否給本企業帶來預期利益;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有簽訂該合同的權利,對方是否有履行該合同的能力和誠意,選擇對方簽訂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審查合同條款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合同條款的完整性,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具體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名稱、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法等是否完整);合同條款是否規范、用詞是否準確。合同條款的真實性,審查是對標的數量、質量、價款等重要條款除了審查形式上的完整性還要審查其真實性、合理性,如合同當事人的信譽、經營范圍、履約能力、售后服務;合同的內容是否可行,是否經過單位相關部門的論證。
4、審查合同在企業內部是否經過相關部門的會簽,擬簽訂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適當的授權,合同擬蓋公章是否符合企業的規定。
(二)合同履行過程的審計
主要審查履行合同的主體是否是合同的當事人,有無由他人代為履行的情況;審查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行使自己的權利和承擔應盡的義務;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的地點是否與合同約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簽訂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約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費用結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優惠承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履行該合同是否達到預定的效益;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有關職能部門是否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糾正;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合同糾紛的處理是否及時、合法、合理。
(三)合同變更的審計
合同變更的審計是指對當事人修改或者補充的合同內容進行的審計。具體審查的內容包括:合同的變更理由是否充分,有無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導致合同權利義務對一方當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變更;合同的變更是否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當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變更是否損害公共利益;變更條款是否真實、完整。
(四)終止合同的審計
終止合同的審計主要包括:合同終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是否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對已解除的合同,當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已履行方是否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要求對方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
(五)合同日常管理審計
主要審查企業有無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人員是否具有具備相應的資格,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無重大合同變更的風險防范措施;審查合同的歸檔和保管是否完整。
三、合同審計的主要方法
(一)詢問法
包括問卷調查法、面談法、專題討論法等。實際工作中多采取問卷調查法。調查問卷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設計: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崗位職責制定及履行情況;合同管理流程情況;合同管理基礎工作,如相關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臺賬、合同檔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流程圖法
主要是將招投標、委托授權、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終結及售后服務全過程,以流程圖的形式繪制出來,從而識別合同風險。這種方法比較簡潔和直觀,易于發現關鍵控制點的風險因素。
(三)測試表法
主要是將合同各關鍵控制環節以測試表的形式進行測試,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風險點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潛在的影響和重要程度,提出規避和防范風險的措施。測試表主要包括:
1、市場準入控制測試表。主要測試當事人的資質、市場準入情況以及合同轉包、分包情況。
2、招投標和授權批準控制測試表。主要測試經濟業務是否按規定進行投標、投標過程是否規范、招投標收入是否納入統一財務管理、合同簽訂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代理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權書等。
3、合同條款內容及履行情況測試表。主要測試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金和賠償金是否明確具體,履行情況如何,付款憑證的數據是否與物資驗收單、發票、合同履行結算單相一致等。
(四)現場觀察
深入合同相關方現場,了解合同雙方的資質資信情況,觀察工藝流程,獲得第一手資料。其客觀性較強,是保證審計質量的有效途徑。
(五)歷史分析法
審查與合同相關的財務、統計和企業管理歷史資料,如通過檢查車輛索賠記錄及其他風險信息,確定已投保車輛發生的修理費是否計入有關項目中。
(六)環境分析法
主要是對相關方社會環境變化趨勢,可能變更的法律法規等進行深入分析,查找風險因素和潛在影響。
四、開展合同審計的配套措施
第一,建立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的合同責任和企業重大合同必須經過審計。該管理制度應當明確規定審計部門、其他業務部門在簽訂和執行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限;哪些合同屬于重大合同,必須經過審計;合同審計的主要程序和辦理辦法;合同的審計要點。同時必須明確規定未經審計的重要合同,財務部門不得支付任何相關款項。這是開展合同審計的制度保證。
第二,制訂較為詳細具體的合同審計實施辦法,以指導企業合同的審計。這是搞好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
第三,配備相應的審計人員,專司合同審計之職。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可以下設專職合同審計部門,或者設專人負責合同的審計。在人手不夠時,可以考慮聘請兼職審計人員,實施交叉審計。
第四,得到領導支持和重視合同審計。領導應在審計方面給予足夠的支持人力上給予支持;在出現不同意見時,能全力支持審計部門的正確意見;經常聽取審計部門對重要合同審計結果的匯報,并對提出的問題督促及時處理。這是搞好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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