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環經濟與政府績效有著高度一致的目標和方向,兩者均致力于資源的節約、高效利用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維護。循環經濟追求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少資源消耗、更低環境污染,我國現階段發展循環經濟的首要目標是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而政府績效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和項目資源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的監督和評價。循環經濟對政府績效審計提出了新的客觀要求,同時政府績效審計也有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一、循環經濟與政府績效審計的關系
(一)循環經濟為政府績效審計提供了新的評價視角和評價標準
在循環經濟背景下,片面地把“績效”理解為最大限度地開發自然資源、最大限度地創造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單純從賬本中獲取成本、利潤數據,已經無法滿足政府績效審計的需要。循環經濟要求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受能力,盡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可持續性地利用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創造良性的社會財富。循環經濟強調合理需求、有效供給,提倡物質的適度消費、層次消費和在滿足方便性的前提下減少環境負荷的合理消費,在消費的同時考慮廢棄物的資源化。循環經濟的系統是由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等要素構成的大系統,要辨證地看待人與自然的關系。政府績效審計審查資源、資金利用的實際效果,要把環境的維護和影響放在重要位置。以環境破壞為代價的經濟發展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的結果,必然損害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即使“利潤”再高,也不是“高績效”。
循環經濟強調的“3R”原則從全新的角度回答了“怎樣提高績效”這一問題,為政府績效審計建議指明了途徑。所謂“3R”原則即減量化原則、再利用原則、再循環原則。減量化原則要求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來達到既定的生產目的或消費目的,從經濟活動的源頭就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再利用原則要求制造產品和包裝容器能夠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復使用,要求抵制當今世界一次性用品的泛濫,生產者應該將制品及其包裝當作一種日常生活器具來設計,使其像餐具和背包一樣可以被再三使用。再利用原則還要求制造商應該盡量延長產品的使用期,而不是非常快地更新換代。再循環原則要求生產出來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變成可以利用的資源,而不是不可恢復的垃圾。
(二)強化政府績效審計有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政府績效審計大有可為。
一是有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宣傳推廣。發展循環經濟,必須要宣傳推廣循環經濟的基礎知識,牢固樹立循環經濟理念,提高全民對資源的憂患意識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引導合理消費,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變成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形成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政府績效審計憑借其自身獨特的社會影響力和說服力,可以通過提出審計建議、公告審計結果、宣傳典型案例等一系列手段,大力宣傳循環經濟思想、普及循環經濟知識、推廣循環經濟做法,促使社會公眾、政府機關、生產企業、工業園區成為發展循環經濟的主導力量。
二是有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法制保障。健全和完善循環經濟法制,規范和約束各級政府、各類企業及居民的行為,是推進生態企業、生態園區和生態城市建設,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保證。發展循環經濟必須借助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通過法律、法規以確定循環經濟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明確政府、企業公眾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權利和義務,用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規范和引導循環經濟的發展。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剖析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機制性障礙,可以發揮國家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向立法機關、主管部門獻計獻策,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制保障。
三是有助于完善循環經濟的激勵機制。發展循環經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載體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戰略選擇,激勵約束機制是發展循環經濟的必然選擇。政府在發展循環經濟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發揮“有形的手”,通過采取經濟、行政、法律等綜合措施,運用財政、稅收、信貸、投資、價格等政策,進行有效的引導、激勵和約束,推動各市場主體自覺地關注和參與資源的循環利用,提高其關注和參與循環經濟的內在動力和積極性,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產出、少排污、可循環的政策環境和發展機制,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科學發展之路。
二、循環經濟視角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的重要性
(一)科學發展觀、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基于循環經濟視角構建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循環經濟理論倡導將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當中,是一種與自然環境相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最終目標是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循環型的經濟形態,這與科學發展觀、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是完全一致的。發展循環經濟,根據環境、資源的容量性態閥值)及空間分布狀況,合理安排經濟的規模、結構和布局,對經濟系統的資源輸入量和污染物的輸出量進行調整、控制,把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實現在增加產出的同時減少對資源與環境的壓力,可有效緩解資源與環境約束問題,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的目標。
當前,我國政府審計工作正在由傳統審計向現代績效審計轉軌。各級審計機關和廣大審計人員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就是如何牢固樹立和貫徹科學發展觀以及正確的績效觀,一方面不斷提升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水平,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高效、持續發展鋪就坦途;另一方面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實現審計工作自身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此,必須在實施績效審計工作實踐中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用科學發展觀來統領審計工作。政府績效審計的評價指標也應該貫徹科學發展觀的思想,竭盡全力為實現經濟建設目標保駕護航。
(二)新政績考核評價制度需要基于循環經濟視角構建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長期以來以GDP增長作為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制度存在很多弊端。一些官員為了追求GDP的增長不惜違背經濟規律,不考慮對環境、資源的影響,致使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付出了沉重的資源、環境代價。把循環經濟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標準,可以在相當程度上糾正傳統GDP作為政府工作業績指揮棒的扭曲性,從根本上改變各級黨政官員的績效觀,推動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向低消耗、高利用、低排放的集約型模式轉變。政府績效審計應切實把審計監督手段運用到干部管理和監督領域,堅持用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績效觀考核干部,為正確評價干部提供重要依據。循環經濟指標體系的建立為新政績考核提供了科學依據。
三、基于循環經濟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構建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
是指指標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在理論上要有科學依據,在實踐上切實可行,以保證評價結果的真實可靠。它是構建以循環經濟為基礎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的基本原則,要求指標在內容上要同循環經濟的科學概念相一致,而且表達上要科學規范,簡明扼要。
(二)實用性原則
是指指標體系的設計必須考慮到目前的科技水平和人員素質,應該具備可查性,易操作。以循環經濟為基礎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應該便于全社會范圍內的計量和考評,盡可能簡單清晰、方便使用,為廣大社會公眾所理解。
(三)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
是指同一經濟指標的涵義、計算口徑和方法,計算時間和空間范圍都應該是統一的,并充分考慮可持續發展這一長遠目標的要求;但也要考慮到不同個體活動的特殊性以及對自然生態產生的不同影響。指標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由不同層次、不同要素組成。因此,在構建指標體系時,要注意反映不同子系統之間、相同子系統不同主題之間的相互聯系,對科學發展觀內涵進行整體把握。以循環經濟為基礎構建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應覆蓋全社會,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可比性,同時也應盡可能的照顧到不同地區的特點。
(四)完整性原則是指指標必須盡可能完整地反映實際情況。以循環經濟為基礎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應該能完整地反映循環經濟對傳統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的修正與調整。
(五)可操作性原則以循環經濟為基礎構建的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有的可以量化,有的不能量化,無論是定性的指標還是定量的指標,都應概念清晰、便于實際操作。
四、循環經濟下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的設計
(一)經濟效益指標經濟的發展始終是政府績效評價的關鍵。
常規的經濟指標包括經濟總量指標、經濟發展速度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經濟結構指標。經濟總量可以直接體現某一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和規模,可以選用第一產業總產值、第二產業總產值、第三產業總產值、國內生產總值(GDP)、進出口總額等指標,來衡量經濟總產出情況。經濟發展速度可以體現某一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增長情況,間接反映政府活動的效率性。可以選用第一產業總產值增長率、第二產業總產值增長率、第三產業總產值增長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進出口總額增長率等來進行衡量。經濟效益指標可以選用資金利稅率、產值利稅率、社會勞動生產率、通貨膨脹率、利用外資比率等指標。其中資金利稅率和產值利稅率分別反映資金GDP產值對利稅的貢獻;社會勞動生產率反映社會整體的生產力發展情況;通貨膨脹率是逆指標,選用這一指標消除通貨膨脹帶來的經濟發展負效應;利用外資比率反映外資引用及利用情況。經濟結構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的側重點,通過經濟結構指標的評價,可以為政府宏觀調控起到決策支持。經濟結構評價可以選用三種產業結構、三種產業勞動力比重、進出口中初級產品與工業制成品比重、投資結構等指標。
(二)社會效益指標
社會效益指標主要用來評價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狀況,具體包括人口指標、生活水平指標、社會保障和社會秩序指標等。人口指標可由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和人口凈遷率組成。生活水平指標可由人均消費水平、人均儲蓄存款、人均生活收入、人均居住面積、人均受教育年限等組成。社會保障和社會秩序指標主要包括社會穩定程度指標、社會民主程度指標、社會結構的合理程度指標。具體衡量標準有離婚率、每萬人刑事案件、社會保障覆蓋率、失業率、信訪解決率等。
(三)資源環境效益指標
單純以產值、數量和速度為導向。用物質資源投入推動、以經濟結構失衡為特征的經濟增長方式,必然導致經濟效益差和生態環境惡化的雙重惡果。實現全面小康的和諧社會必須大力提倡循環經濟,以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和環境的保護率,將經濟發展方式由物質資源投入推動方式轉變成由技術、資源和勞動組合、經濟結構優化的集約型發展模式。政府績效審計必須適應這一形勢要求,注重對資源環境效益的評價。根據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結合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目標和要求,資源環境效益指標可由資源產出指標、資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廢物處置量指標構成。資源產出指標主要是指消耗一次資源所產出的國內生產總值(按不變價計算)。該項指標越高,表明自然資源利用績效越好。包括主要礦產資源產出率、能源產出率。資源消耗指標主要描述單位產品或創造單位GD晰消耗的資源,該類指標反映了節約降耗,推進“減量化”,從源頭上降低資源消耗的情況。包括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綜合能耗、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取水量、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水耗、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等。資源綜合利用指標主要反映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廢水、城市生活垃圾等廢物的資源化程度以及反映傳統的五大類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狀況,體現了廢物轉化為資源、節約使用資源、循環利用資源的要求,即“資源化”的成效。包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廢鋼鐵回收利用率等。廢物排放(處置)指標主要用于描述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廢水、二氧化硫和COD的最終排放(處置)量,該類指標反映了通過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從源頭上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降低廢物最終排放(處置)量、減輕環境污染。
在科學發展觀和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下,根據循環經濟的基本原則,構建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政府績效審計的不斷實踐。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也將不斷得到完善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