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1 經營風險大。中小企業大多以家庭經營,合伙經營等方式發展起來的,企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競爭力,抵制市場的能力差。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產權單一。在我國,中小企業5年淘汰率近70%,30%左右的企業處于虧損狀態,能夠存活10年以上的中小企業僅占1%,以上這些不僅使中小企業陷入資金不足的困境,而且使商業銀行不會輕易的把貸款提供給中小企業。
2 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觀念淡薄。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內部控制機制,不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財務報表,加大了銀行產生不良貸款的風險。另一方面。中小企業信用觀念不強,法制意識淡薄,欠息,逃債,賴債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了中小企業整體信用不良的局面,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3 中小企業缺乏可抵押資產,影響間接融資。抵押資產是銀行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是銀行謹慎經營的重要表現形式,其功效是避免和減少銀行信貸資金遭受損失的一種保障。中小企業能提供的土地,房屋等抵押物較少,尋求擔保困難,大多不符合金融部門的要求,使得中小企業很難通過抵押貸款獲取資金。
(二)金融體系和金融機制因素
1 銀行信貸政策的影響。目前,四大國有銀行主要以國有大企業為服務對象,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資本需求,不存在利益的驅動,而且在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時,信貸人員謹小慎微,過于保守,普遍采取“為不錯貸,寧可不貸”的做法。
2 貸款手續復雜,辦理困難,貸款成本偏高。中小企業要求貸款額不大,期限短,時效快,但銀行發放程序經辦環節都相同,帶來銀行的經營成本和監督費用的上升。所以銀行從節約成本和監督費用出發,不愿意貸款給中小企業。
3 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目前,國有商業銀行仍處于壟斷地位,現有的幾家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金融機構不僅數量有限,而且各金融機構與國有銀行業務趨同,市場趨同,沒有制定出合理的市場定位戰略,導致金融體系中缺乏與國有大銀行搭配合理的區域性和地方性金融機構,中小企業難以得到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
中小企業從資本市場上獲取資金的難度極高。從股票市場來看,按照《證券法》規定,要進入滬深兩市主板市場發行股票,必須具備公司股本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等條件。從債券市場來看,按照《證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這使得中小企業很難進入該市場進行融資。
(四)社會中介服務體系不健全,缺少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專業機構和擔保機構
由于中小企業信用不佳,財務報表可信度不高等原因,商業銀行對于中小企業的貸款,一律要辦理抵押和擔保手續,但中小企業往往很難找到有能力的大企業為其擔保,從而造成抵押困難。這幾年,雖然建立了一些信用擔保機構,但我國目前擔保公司的擔保能力與實際需求之間存在巨大差距。2004年底,全國僅有擔保機構4000多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1200家,2004年底,擔保貸款僅占同期中小企業貸款的2.2%,中小企業擔保戶僅占中小企業總數的12%左右。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途徑
1 強化內部管理,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中小企業應著力提高企業管理者和員工的素質,調整自身的知識結構,滿足現代管理的需要;制定正確的經營戰略,培育名牌產品,特色產品,從本質上增強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
2 加強財務制度建設,樹立良好信用觀念意識。加快中小企業結構治理,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向現代企業轉變,尤其要建立規范,透明,真實反映中小企業狀況的財務制度,定期向利益相關者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觀點,以減少交易雙方信息的不對稱。其次,中小企業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與銀行、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建立良好關系,爭取銀行信任,堅決杜絕逃廢銀行債務和挪用貸款等失信行為的發生,切實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
(二)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金融體系和金融機制
1 加快銀行產品創新,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銀行要以市場為導向,加快對金融機構的研究和探索,銀行可以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進行信貸制度和產品的創新,建立適應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特點的信用評級,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和內部控制,推出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的信貸產品,以滿足中小企業個性化,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應加速利率市場化改革,按風險收益對稱原則賦予商業銀行對不同風險等級的貸款收取不同水平利率的決策權力,提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定價能力。
2 加速中小金融機構建設。中小金融機構與地方經濟聯系密切,容易了解地方信息及地方民營企業的經營情況、企業發展前景和信譽情況,與企業開展信息交流比較方便,容易克服因企業的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交易成本高,交易風險大的障礙。所以,應盡快建立一大批直接服務于民營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充分發揮立足中小企業,服務中小企業的比較優勢。
(三)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拓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1 降低中小企業上市的標準。應當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拓展科技含量高,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渠道,大力發展風險投資和二板市場,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壯大風險投資規模,完善風險投資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2 降低中小企業發行債券的難度,積極培育和發展債券市場,逐步放松發債企業規模限制并不斷完善信用評級制度,適當放開發債利率,豐富債券品種。鼓勵一些信譽度高,有穩定的現金流,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好的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等來籌集資金。
(四)完善社會服務機構
中小企業市場競爭風險大,又缺乏有效的資產抵押和信用擔保,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深層次原因,而建立一個適合我國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體系,可以有效應對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因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此,我國應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制的建設,創造條件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風險防范和分擔機制,制定擔保公司的保險制度,有效化解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
(五)采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1 保護和規范民間市場。民間融資是指游離于銀行系統外的民間資金融通,主要表現為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企業之間資金拆借及民間融資公司。民間金融機構是對銀行資金低效率的補充,但是由于他們不具有合法身份,其業務活動也不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容易引發經濟糾紛和金融詐騙事件,擾亂金融秩序,所以應盡早從政策上和制度上進行規范和引導,盡早將民間融資納入國家金融體系,鼓勵對中小企業的融資。
2 大力發展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此外,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免債項目中,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需要多渠道融資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