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隨著會計集中核算制的單位規模不斷擴大,財務管理和核算日趨規范,但通過審計發現的一些問題值得關注。
一是核算中心與單位部門之間溝通不夠。核算中心在進行一些業務處理時,也未與單位進行溝通,導致財務核算出現問題;二是核算中心對各單位業務性質不完全了解,難以掌握業務支出的途徑。由于各單位的業務性質不同,專項業務費支出渠道多樣,核算中心對各基層單位安排的業務工作、臨時性等業務工作情況不十分清楚,容易出現科目錯記等現象;三是固定資產管理脫節。在實行集中核算后,由于賬務核算和實物管理由不同職能部門分別負責,易出現賬簿遺失,賬實不符等問題,且無法分清責任。
對此審計建議:一是要加強會計集中核算部門與各單位之間的溝通和協調關系,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保證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有序開展;二是完善內審機構職能,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體制,加強對重點資金、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三是完善固定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協調各部門做好資產清查盤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