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荊州 沈秀榮 吳浙
集團公司的財務機構擔負著整個企業集團的籌資、投資、資金的分配和運用的重任。為實現資產效益最大化和資本結構最優化,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戰略管理
戰略管理就是指為實現目標而進行的規劃和控制過程,包括確定戰略目標、制定戰略規劃、實施戰略部署和評價戰略管理業績四個方面。一個企業能否順利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發展戰略的正確與否。集團公司應該從整個集團的角度出發,在對國家產業政策、市場狀況和競爭對手的情況進行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集團的宏觀規劃,掌握好集團的發展方向,使各子公司都能圍繞集團的戰略管理目標開展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應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以發展方向為指導,通過籌資約束和控制,實現產業結構和資本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二、資金管理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它只有在充分有效的運動中才能體現其價值。企業集團的資金從數量到結構都比單一企業更加雄厚和復雜,企業集團各單位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均應納入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和統一安排,才能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使用效果。從企業集團的資金籌措、投放和調配到資金收益的產生,集團公司要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同時要把集團公司的財務部門轉變為企業集團的資金管理中心、籌措和調配中心,以及投資中心,具體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資金融通方面。企業集團因其規模大、實力強、聲譽好,在資金市場上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而且在向銀行借款時,企業集團采用集中借貸方式在資金市場上尋求資金,通常會取得較為優惠的條件,從而降低融資成本。所以,集團公司應充分利用這一優勢在資金市場上通過各種融資渠道籌措、融通資金,為企業集團的發展創造良好的資金條件。
2、資金使用方面。企業集團由于所屬企業眾多,資金的需求、余缺各不相同,但內部的有償融通可以起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在集團內部,暫時閑置的資金可以優先調劑給那些需要借入資金的企業使用,不僅可以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還可以提高集團的整體經濟效益。目前許多企業集團由集團公司發起成立了財務公司、內部銀行和內部結算中心等內部資金融通管理機構,這不僅可使集團內部的資金充分流動起來,避免資金的閑置浪費,而且可以提高企業資金的管理水平,增強集團的對外籌資能力。
3、資金控制方面。財務部門除了管理和協調集團資金調度和融通外,還應對集團資金正常運轉進行控制和監督。資金控制的實質是理財權限的劃分,一般應根據企業集團內部成員及企業規模的大小和數量的多少。各子公司距離集團公司的遠近、集團公司所持子公司股份比重的大小、子公司財務管理人員業務素質的高低等因素來確定。一般對于大額的資金支付,集團公司應規定一定的批準權限,以避免巨額資金輕率付出而造成失誤。集團公司還應對一些諸如對外投資、外匯買賣、境外付款、貸款擔保和財產抵押等特殊業務作出規定,加以限制或明確審批權限。
三、投資管理
企業集團應高度重視對長期投資的控制和管理,加強集團公司在投資決策方面的職能作用,從決策程序上進行監督,力爭以有限的資本形成高效益的資本回報結構,應著重管好以下方面:
1、投資方向的引導。作為集團公司管理核心的財務管理,應充分發揮財務的診斷、預測和參與決策的作用,研究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根據自身的行業優勢和市場狀況,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向,制定合理的發展戰略。通過對產業結構效益的分析,及時提出資本結構的調整方案和轉移措施,引導成員企業的資金流向,使其達到良好的資產經營狀態。
2.投資規模的控制。投資規模的大小因為投資成本、管理能力、負債比率以及投資回收期的長短等因素的影響而受到約束和控制。由于集團的各成員企業常會為了短期、局部的利益而追求企業外延的盲目擴大,因此,集團公司必須從企業集團的整體出發,對投資規模進行全面而長遠的規劃,將各子公司的投資規模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
3、投資項目的審定。對于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法及其決策程序,應由集團公司統一規定;而對于具體投資項目,應通過規定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審定。一般,規模較大的項目由集團公司審批,規模較小的項目由于公司按投資決策程序自行規定。
四、預算管理
集團公司的基本職能是管理和運用資產產權,因此,加強集團公司的資產管理就成為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資產的預算管理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
1、資產投資支出的預算管理。集團公司應根據上年度的資產投資收益和集團的發展規劃,做好本年度的投資支出預算,并在對市場和投資項目效益進行仔細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增量資產的支出結構和支出規模;同時對存量資產的調整做出預算,確定其調整方向和規模。通過投資支出的預算管理,實行對集團資產存量和增量的分類管理,規范集團的資產投資行為,控制集團的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生產性資產與非生產性資產的比例,確保集團的資產營運與集團的發展戰略相一致。
2、資產收益的預算管理。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必須做好資產收益的預算工作,制定明確的收益目標,并將收益目標合理分解,層層落實到有關的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同時強化收益管理、這里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要決定是由子公司擁有利潤留成,還是由集團公司統一調度、支配;二是要確定于公司稅后利潤上繳比例的大小。
五、財務監督
由于集團公司擁有明顯高于其他部門的權利,所以其財務主管應擔任公司的副總裁(或副經理),直接參與企業的最高決策,對其子公司進行有效的監督。一般認為,對于全資子公司,可以采取委派財務主管(或財務總監)的方式進行監督;而對于控股公司和參股公司,則只能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來實現財務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