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定清]
目前,對會計基本職能的認識存在一些不同的觀點。《會計法》將會計基本職能表述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葛家澍、余緒纓主編的《會計學》教材將會計基本職能表述為“反映和控制”;還有的學者認為“反映”就是“核算”,“控制”就是“監督”,只是提法不同,實質上是一致的。筆者認為有必要對“反映”與“核算”、“控制”與“監督”之間的關系作一比較和探析。
一、“反映”與“核算”辨析
“反映”是指按照馬克思主義反映論的原理,對經濟活動不斷深化認識的過程,即從現象到本質的認識。對于將“反映”作為會計職能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反映”包括觀察、計量、記錄、歸納、綜合、分析、判斷、預測和決策在內,是深刻地認識客觀經濟活動的過程。即“反映”是對過去、現在的反映和對未來的預測,是對表象和實質的反映,是對客觀經濟活動過程的深刻認識。還有人認為“反映的過程就是把大量會計數據轉換為財務信息的過程。”
“核算”是指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企業的資金運動真實、準確、完整地進行記錄、計算和報告。會計核算往往貫穿于生產經營和業務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對經濟業務事項的事前預測、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會計法》所規范的會計核算,主要限于事后核算方面的內容,即對基本的會計核算方法和程序作出規定,而沒有過多涉及事前預測、事中控制等管理會計的內容。
從上述“反映”和“核算”的概念中可看出,兩者反映的對象都是企業的經濟活動,通過采用專門的方法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同時依據會計信息進行預測和參與決策。兩者的區別在于:①“反映”比較抽象、概括,“核算”比較直接、具體;②“反映”的范圍大于“核算”,并且“核算”側重于過程,而“反映”側重于結果。
在討論會計職能的過程中,究竟用“反映”還是“核算”的爭議最初來自于對“觀念總結”的不同理解,有人將其理解為“反映”,有人將其理解為“核算”,還有人將其理解為“反映或核算”。筆者認為,“觀念總結”是指運用貨幣作為價值尺度來反映會計對象。具體包括三層含義:①利用觀念上的計量標準和尺度(貨幣),客觀、正確地計量和反映經濟活動;②運用會計的專門方法記賬、算賬、報賬,對會計信息進行綜合、整理、分析;③對經濟活動進行考核、評價,充分發揮會計信息的反饋作用。將“觀念總結”表述為“反映”源于馬克思關于會計性質、作用的論述,因此用“反映”作為會計的基本職能,既符合“觀念總結”的原意,又能體現會計的本質,還能彌補采用“核算”的不足。
二、“控制”與“監督”辨析
從會計角度看,“控制”是指會計依據一定的規則和標準,應用一定的方法對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所進行的駕馭或支配,即通過指揮、調節和監督等手段完成預期的目標。“監督”,一般理解為監察督促。會計監督是指會計人員通過對會計主體資金運動的反映來進行監察督促,使資金運動符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監督一般應建立在主體與客體之間利益沖突的基礎上,沒有雙方利益的矛盾存在,也就不會產生監督問題。由此看出,“會計控制”與“會計監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它們也有聯系:“會計監督是會計控制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是與特殊的經濟環境相聯系的一種會計控制。”
筆者認為應將“控制”作為會計的基本職能,其理由主要有:①從詞義上講,“控制”所包含的內容比“監督”要全面,控制包括預測、決策、計劃、監督、分析、考核等內容,而監督只是控制的手段和方法;②“控制”符合馬克思關于“過程的控制”的本意;③“控制”比“監督”的要求更高。如果在《會計法》中將會計職能規定為“控制”(代替監督),在貫徹實施中就很難操作。同時,應看到《會計法》中的“會計監督”包括“會計的監督”和“對會計的監督”兩個方面,從而形成了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而單位的內部監督是靠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來實現的。
三、會計本質與會計職能
會計本質上包括經濟信息系統和經濟控制系統兩個子系統。會計本質決定會計職能,經濟信息系統的基本職能是提供信息,即“反映”;經濟控制系統的基本職能是加強經濟管理,即“控制”。會計職能體現會計本質,“反映”主要體現財務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的職能;“控制”主要體現管理會計作為一種管理活動的職能。因此,會計的基本職能應是“反映和控制”,它高度概括了會計內在的功能,揭示了會計的本質特征。
四、反映職能與控制職能的關系
長期以來,由于受“信息系統論”和“管理活動論”的影響,會計界對會計的反映職能和控制職能的地位存在著尖銳對立的看法。信息系統論者認為反映是會計的第一職能;而管理活動論者認為控制第一,反映第二。這兩種觀點都是片面地強調一方,而無視或貶低另一方。這不僅與“基本職能”的提法相矛盾,也不符合會計工作的實際。沒有反映,就不可能進行控制,反映為控制服務,是控制的基礎和前提;沒有控制,反映就失去了目標和意義,控制決定了應如何進行反映,控制是反映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這個意義上說,反映是控制的基礎,控制是反映的目的。
然而反映和控制之間并不是平行的,而是主導和被主導的關系,表現在:①控制規定了反映范圍的大小,會計反映什么、不反映什么以及如何反映,總是由會計控制的目的決定;②控制是推動反映發展的動力,控制為反映提出新課題,促使反映的內容和形式不斷向前發展;③反映的內容要通過控制才能變主觀為客觀,才能轉化為現實的力量;④反映的結果要由控制的有效性來檢驗。因此,控制是主導職能,反映是基礎職能,反映和控制密切聯系、互相滲透。只有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對企業的經濟活動實施能動的會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