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談繼彬 黃鶯]
票據行為的無因性,是指票據行為不因票據的基礎關系無效或有缺陷而受影響,票據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即為有效。銀行在票據活動中處于票據當事人地位。票據行為的無因性拋開了商品交易或債權債務關系是否合法、有效的問題,拋開了票據債務人與出票人及持票人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只強調票據形式合法,這就意味著銀行在票據活動中所承擔的責任更重,比一般非票據關系所面臨的風險更大。在此,筆者擬對其作以下分析和探討。
一、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對銀行結算資金安全的影響
1.出票行為的影響。有效出票行為成立后,出票銀行必須無條件承擔出票人的義務。例如,銀行匯票簽發是基于匯款人與收款人之間有真實交易或債權債務關系且匯款人交足委托支付的款項,這就是銀行簽發匯票的基礎關系。銀行在簽發匯票前必須對此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簽發匯票。否則,一旦銀行簽發了匯票,而收款人、付款人之間無真實交易或匯款委托人所交存資金不足,銀行要負票據責任。持票人提示付款后,銀行必須付款,而不能以匯款人交存資金不足額或持票人與匯款人之間無真實交易關系為由不履行票據上的支付義務。在票據關系中,出票銀行沒有抗辯權,處于無條件承擔出票義務的境地,其所面臨的資金風險相應增大。
2.背書行為的影響。背書行為的無因性對銀行結算資金的影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