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再生資源公司(以下簡稱“中色再生公司”或“集團公司”)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從事有色金屬再生資源研究、開發和綜合利用的唯一國家級專業公司。公司創建于1984年,經過近20年的創業,規模不斷擴大,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現已在北京、天津、河北、大連、海口、長沙、江蘇、新疆、四川等地擁有6家全資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5家參股公司,形成資本運營、產品經營和國際貿易并舉的集科工貿為一體的多元化綜合性企業集團。為了更有效管理企業集團本身和下屬的參股、控股子公司,及時了解所投入資本的運營情況,有效控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與參股公司,實現公司資產一體化經營和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針對企業集團管理的特點,強化集團財務監控,并將2001年定為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年”。
一、中色再生公司對股權投資企業的財務監控模式
(-)對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監控
1.集團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負責人與財務經理實行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聘任,全資子公司負責人對集團公司總經理負責。
2.集團公司對全資子公司進行財務會計的統一管理,主要包括:辦理年度決算的審批手續;按月上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年度《現金流量表》,及時分析全資子公司的會計實際業績;幫助全資子公司編制預算和中期計劃;對全資子公司機構的財務會計方面加以指導。
3.全資子公司未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擔保、對外投資等活動。
4.全資子公司購置固定資產隨年度綜合計劃一并上報集團公司,特殊情況臨時增加購置固定資產時。需上報追加計劃。
5.全資子公司所需的生產經營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如資金周轉困難向集團公司借用時,應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簽署意見,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借款按借期參照銀行貸款利率計收本息。
(二)對控股公司的財務監控
l、集團公司負責審查控股公司的投資、抵押、擔保等方面的事宜。
2、控股公司的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如資金周轉困難向集團公司借用時,應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簽客意見,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借款按借期參照銀行貸款利率計收本息。
3、集團公司要求控股公司按月上報《資金負債表》、《利潤表》及財務狀況分析報告,年末加報《現金流量表》。月報在次月 10日前上報,年報在次年元月對日前上報。
4、集團公司負責辦理經董事會批準的年度分紅事宜。
(三)對參股公司的財務監控
l、集團公司按季度收集參股公司的月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年度現金流量表》有關資料。
2、集團公司財務部對收集的財務報告等有關資料進行財務狀況分析,并報告集團公司總經理。
3、集團公司負責辦理對參股公司的分紅事宜。
為了進一步規范整個集團公司的資金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公司資金總體使用效果,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和加強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在資金使用計劃、資金使用期限、資金使用額度的核定、資金成本的計算、資金使用審批程序、使用資金的單據與對資金支付要求等方面。集團公司各業務部門、與集團公司本部有資金往來的各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與參股公司都必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資金管理辦法。
二、中色再生公司進一步完善對其股權投資企業進行財務監控的措施
從近幾年來的實踐看,中免再生公司對股權投資公司在財務控制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與新《會計法》和與適應加入WTO后的國際競爭的挑戰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對所權投資公司的財務監控的力度,可采取如下措施:
(-)總體指點
1.大膽吸收國外先進的財務監控觀念,在強化集團公司的財務監控職能方面探索新經驗。從企業管理來講,國外跨國公司經過長期實踐,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科學有效的經營管理手段和理念。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高度重視財務管理,許多公司都是通過“垂直”的財務管理方式直接對子公司及其以下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控。對中色再生公司集團公司而言,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學習借鑒這種財務監控理念。。
2.大力推進全面預算管理和財務信息網絡建設,在解決財務監控的超前性和及時性問題上取得新進展。全面預算管理是集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于一身的一種有效的現代監控手段,通過預算管理,可以將總公司關于結構調整、資源配置、重大投資、技術發展等決策貫徹到每個子公司的經營活動中,實現對于公司經營活動的超前或適時調控。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建立起覆蓋全集團的財務監控信息網絡,能夠為財務信息的實時監控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手段。
3.做好財務信息披露和監控制度。為了發揮集團的整體組合優勢,統一各成員企業的經營行為,還應建立財務信息披露和監控制度加財務報告制度、重大財務情況通報制度、內部授權制度、內部審計制度、設立財務總監制度等。
4.切實加強財務會計監督與控制,從財務部門的人員配備、素質,到會計監督的職能分工、階段性重點的確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在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都要通盤考慮并加以明確。要加強對子公司。企業的會計行為的監督、指導,重點放在會計基礎工作上。同時要注重完善內部稽核、賬目核對、財產清查、會計檔案管理等制度的監督。
(二)具體措施
1.對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監控
“借鑒國內外集團公司現行的有效的財務監控的經驗,在原有的財務監控措施的基礎上,將中色再生公司現有的財務部改設為財務會計部和管理會計部,發揮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各自的職能作用。將集團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與會計事項都集中到集團公司總部的財務會計部和管理會計部來進行。管理會計部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職能部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管理會計工作。財務會計部的主要工作是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辦理會計核算業務,以制止會計信息資料在會計核算環節的失真,避免會計核算人員在工作中“站得住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站不住”現象的發生。在原有的財務監控措施的基礎上,可進一步考慮參照各地試點財會人員委派制的做法,在集團內部試行內部委派制,向下屬控股子公司委派會計人員,對被委派財會人員的行政關系、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等進行統一管理,并實行工資、獎金與工作成績和考核結果掛鉤的辦法。
2.集團公司對控股公司的財務監控
在原有的財務監控措施的基礎上,可進一步考慮參照各地試點財會人員委派制的做法,在集團內部試行內部委派制,向下屬控股子公司委派會計人員,對被委派財會人員的行政關系、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等進行統一管理,并實行工資、獎金與工作成績和考核結果掛鉤的辦法。
3.對參股公司的財務監控
目前仍可參照原來集團公司對參股公司的財務監控措施。即按季度收集參股公司的月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年度《現金流量表》有關資料,然后集團公司財務部對收集的財務報告等有關資料進行財務狀況分析,并報告集團公司總經理。集團公司負責辦理對參股公司的分紅事宜。另外與集團公司本部有資金往來的參股公司都必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資金管理辦法。
(作者單位: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再生資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