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為適應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本文針對高等學校現行會計核算模式存在的弊端,從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基本前提、會計核算基礎以及會計核算一般原則三個方面闡述了如何構建我國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新模式,為進一步解決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設計、成本核算等問題提供了借鑒。
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在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的約束下進行。現有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不適應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要求,有必要研究適合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前提、基礎和一般原則,以確立新的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
一、關于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前提
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持續運行、會計分期及貨幣計量四項內容。會計主體是指高等學校會計所服務的特定對象。界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的空間范圍,強調高等學校會計主體的現實意義在于將高等學校會計主體與向高等學校撥款的政府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區別開來,政府的高等教育主管部門不應將高等學校當作政府的行政附屬機構,而應將高等學校作為獨立的辦學主體,其應有獨立的辦學自主權和會計核算自主權。在不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前提下,有權制定符合本主體實際情況的內部會計核算辦法。需要說明的是,為了加強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在將高等學校作為一個獨立會計主體的同時,不排除將其內部院、系、部劃分為多層次的會計主體。持續運行是假定某高等學校會計主體在可預見的未來會持續不斷地運行下去,不會終止和解散。目前,高等學校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隨著高等學校融入市場程度的加深,高等學校終止、解散、清算在不久的將來也會成為不爭的事實。在這種背景下,持續運行前提的確立更具有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會計分期是指為使政府高等教育管理部門、高等學校內部管理者、學生家庭及時了解學校財務狀況、資源配置及成本耗費等方面的會計信息,需要將持續運行的過程人為劃分為若干個相等的會計期間,通常有會計月份、會計季度和會計年度,其中最基本的會計分期是會計年度。我國目前包括高等學校在內的各類會計主體的會計分期都是以公歷年度為標準劃分的。但這種劃分與高等學校業務周期特征有明顯的不適應。按照我國高等學校的招生制度,新生每年9月初入學,至次年8月末即以一學年作為一個教學周期,具有特定的周期特征和業務規律。為反映高等學校的教學規律與特點,正確進行成本核算,及時提供會計信息,高等學校應以學年作為基本的會計分期。貨幣計量是指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當然對于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對外投資或合資辦學的高等學校,也可以一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提供會計報表時應當折算成人民幣。盡管我國目前少有此類業務,但從發展趨勢看,教育服務進出口也是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二、關于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基礎
我國高等學校目前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會計基礎,即在會計核算過程中,以現金(廣義)是否收付為標準作為確認收入與支出的依據,不論該筆收支權責對應關系和應該歸屬的期間如何。收付實現制只注重于資金流入流出的表面形式,完全忽略會計主體權力和責任產生的實質,這與政府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將高等學校作為政府的行政附屬物,作為政府行政部門延伸的管理模式是對應的。
高等學校目前所采用的收付實現制會計處理模式,將收支平衡作為其會計核算的重要原則,當年收入的資金當年必須全部消耗掉,這一模式并不符合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與高等學校業務活動的現實產生了諸多矛盾。一是學校業務活動的資金支出規律并非一定是當年的資金當年都要消耗掉,高等學校業務活動在資金支出方面有其內在的特征和規律性。這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一定時期先積累一些資金,等到條件具備再使用這些積累,集中資金辦大事;另一種情況是:一些業務雖沒有相應資金,但需要先行辦理,待業務活動完成后,再籌集資金支付。這兩類情況在高等學校屢見不鮮。這些是高等學校業務活動的特點和規律。一段時間內,收支不平衡成為一種必然現象。二是當年的收入當年必須全部支出,誘發高等學校資金浪費,助長高等學校的短期行為,促使高等學校躺在國家身上等、靠、要;三是高等學校也會遇有運營風險。隨著高等學校日益融入市場,高等學校面臨的競爭形勢日趨尖銳,高等學校之間日趨激烈的競爭,學生數量的減少、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社會需求的變化、國際高等教育競爭等等,所有這些使高等學校面臨的風險在增加。高等學校也要通過積累抵御這些風險。所有這些都說明,以收支平衡為核心的收付實現制遠遠不能適應當今高等學校會計核算的需要,與高等學校現行業務活動的特征要求背道而馳。
目前,在我國高等學校公辦模式占主體的情況下,高等學校絕大部分是非營利組織,但非營利組織與不需要進行成本核算不能相提并論。由于營利組織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為此,其要將貨幣化的投入即成本與產出相比較來計算出營利組織某一會計期間的營利水平,因此營利組織必須進行成本核算。但這并不等于說非營利組織就不需要進行成本核算,營利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區別在于營利組織獲取盡可能多的收入的目的是為了抵償成本后有一個剩余即利潤,這正是營利組織包括成本核算在內的全部行為的動因。非營利組織雖然也要組織收入,但其與營利組織不同的是其收入的主要部分未必一定都與產出具有直接的聯系,即并不都是所銷售產品或勞務的直接貨幣化所得。其組織收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補償在完成業務職能過程中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即成本的需要,并無營利之目的。高等學校的管理者十分清楚,其所組織的收入能否滿足抵補成本的需要,直接關系到高等學校能否實現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絕不僅僅是實現當年的收支平衡,事實上在當年收支平衡的背后可能潛藏著巨大的債務危機。所有事物的發展均有不平衡的一面,平衡只是相對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平衡僅是表面的,不平衡才是本質的。從這種意義上講,權責發生制應成為一般會計主體共同遵守的原則。但行政機構的不平衡是以政府財政為后盾,行政機構本身并無后顧之憂,收付實現制足以滿足其核算要求。高等學校則不同,政府財政并非全部包下來。如果高等學校管理者對于當年收入能否抵補當年發生的成本都不清楚,那么他就是一個盲目甚至糊涂的管理者。昨日還收支平衡可今天卻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高等學校已經出現。由于沒有進行科學嚴謹的成本核算,無法獲取準確的成本信息,更無法將收入與成本進行比較,被收付實現制下的所謂收支平衡所迷惑,危機在即卻渾然不知。顯然,非營利組織也要進行成本核算,那么在會計核算中就要貫徹權責發生制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是指按照權力和責任即應該與否來確認收入和費用。凡應列為本期收入的,不論貨幣資金收到與否,均應列為本期收入;凡應列為本期費用的,不論貨幣資金付出與否,均應列為本期費用。
三、關于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一)關于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的運用
歷史成本是指按照資產取得時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所取得資產的入賬成本。公允價值是指在完善的市場中交易各方在沒有任何非公平因素影響下所共同認同的價值。在西方發達國家,公允價值是比較可靠的會計計量屬性。我國企業會計目前以歷史成本計價為基礎,但只要能取得公允價值就應采用公允價值計價,在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或者難于取得情況下,仍應以歷史成本計價。歷史成本的信息比公允價值的信息更具有可靠性。由于在估計公允價值時存在著復雜性、不確定性和高成本性,這有可能使高等學校的會計利用公允價值的估計操縱成本,最終使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信息反過來會損害相關性和可比性,背離利用公允價值的初衷。有鑒于此,高等學校會計應主要采用歷史成本計價,只有在取得可靠的公允價值的信息且公允價值低于歷史成本時,才按公允價值計量。
(二)關于謹慎性原則的運用
盡管高等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對謹慎性原則應用程度的要求不像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那樣高,但這絕不是講高等學校可以忽視甚至摒棄謹慎性原則。為保證高等學校教育成本信息的可靠性,高等學校在會計核算中同樣應保持必要的謹慎,當對資產有多種計價方式可供選擇時,應遵循資產計價從低的原則,以擠壓資產水分,防范凈資產虛增。當對負債有多種可能計價金額時,應遵循負債計價應從高的原則。對于諸如計算機等技術含量比較高的固定資產應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對于有確鑿證據表明已經減值的資產應計提跌價(減值)準備,當一筆預計債務導致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高等學校時,高等學校應當對這筆債務加以確認,所有這些,不僅是會計核算模式的改變,更重要的是高等學校管理者管理思想的轉變。否則就可能使資產虛增,負債虛減,凈資產滲水,損失后移,成本失真,嚴重影響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