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法制體系的完善,法務會計在處理經濟糾紛中的作用日趨明顯。但法務會計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法務會計人才十分短缺。本文就如何大力培養法務會計人才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一、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原因
美國會計家G·杰克·貝洛各尼與洛貝特·林德奎斯特認為,法務會計是“運用相關的會計知識,對財務事項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關系進行解釋與處理,并給法庭提供相關證據,不管這些法庭是刑事方面的還是民事方面的”。
法務會計最早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產生于美國,當時美國出現了大量的內部股票舞弊案和儲蓄信貸丑聞,查辦這些案件需要很多既懂會計又熟悉法律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從而出現了一批專門提供這種服務的會計職業人員。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證明,現在銀行、金融機構和大型企業紛紛開始聘用法務會計來防治公司欺詐和其他不道德行為。而一些大的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紛紛在內部設置了法務會計部門,大量增加法務會計人員。
在我國現行體制下,法律和會計實務甚至法律之間相互矛盾的現象已司空見慣。現代會計的發展無法解決涉及法律法規的一些經濟事務,而法律對經濟行為和財產權利的規定又必須通過會計信息和會計證據來證明,無論是單憑會計知識還是法律制度都無法解決新經濟時代出現的一些比較特殊的問題。因此,同時具有會計知識與法律知識的職業人員(法務會計)占據了律師和會計師專業服務之外的這一細分市場。法務會計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將相關的證據資料加以處理,將難以理解的信息轉化為容易理解的信息,通過自己的知識與經驗為裁判者的推理搭建橋梁。
二、我國法務會計人才的供給現狀
法務會計的社會需求主要來自于兩大領域:商務調查領域以及法律支持領域。在商務調查領域,法務會計師要致力于發現、檢驗財務報告中的欺詐行為;在法律支持領域,法務會計師則需要在對財務活動進行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面對社會的多方需求,我國法務會計人才的供應是明顯不足的:
(一)法務會計教育嚴重不足
目前,僅少數幾所大學在會計學或法學本科專業下設法務會計方向;在研究生培養中,僅西南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有幾位法務會計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則為空白。
(二)法務會計素質參差不齊
相關會計人員或法律工作者往往不具有相應的專門知識和經驗。在法務會計應用較多的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著取證難或不會應用法務會計技術查處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事實的情況。由于大多數刑事警官、檢察官、法官和律師都缺乏必要的法務會計知識,在司法實踐中不能準確地弄清案件的事實,從而不能對案件作出正確判決。因此,如何建立起一支法務會計從業人員隊伍并擁有一定的人才儲備,為法務會計行業發展提供有效市場供給成為我國發展法務會計行業的“重中之重”。
三、我國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
法務會計工作主要是對爭端進行量化,并將復雜的財務會計事項舞弊和數字資料翻譯成一般外行能夠理解的術語。這就決定了法務會計應是一種復合型的高層次人才,應掌握會計學、審計學、法學、統計學、邏輯學、心理學、證據學、計算機等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獨立敬業的職業精神。要培養出高素質的法務會計,可從如下幾方面進行:
(一)高等教育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知識經濟時代對人才需求層次的提高,我國的會計教育應該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識,努力培養出21世紀急需的法務會計人才。
1.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進行系統培養
國家教委應盡快組織法務會計本科專業的申報,鼓勵那些已開設了會計學、審計學、經濟法專業的高校積極申報法務會計專業。
在本科教育中要加強實踐性環節,這是培養高質量、通用型法務會計人才的重要教學環節。實踐性環節可分為不定期實踐性環節和定期實踐性環節兩個部分,不定期實踐性環節主要是配合理論課程進行的案例調查、案例討論、模擬法庭辯論、專題研究報告等;定期實踐性環節是在學生學完了基本理論課程的基礎上,在本科第三、第四學年,定期安排兩個月時間畢業實習和兩個月時間做畢業論文。在畢業實習的兩個月時間將學生分別安排到法院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實際工作鍛煉。其間,學生應在律師和注冊會計師的指導下,參與一到兩個經濟案件的調查、取證、審理和撰寫報告工作,將所學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分析、解決實際問題中去。畢業論文階段學生應在老師的指導下,就法務會計的某個研究領域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最后撰寫一份一萬字左右的畢業論文。
2.在設有會計學、法學或經濟法本科專業的高校實行“3+1”的培養模式
將會計學專業三年級的學生,根據其志愿轉成法務會計專業,本科第四年主要加強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教學與實踐;將法學或經濟法專業三年級的學生,根據其志愿轉成法務會計專業,本科第四年主要加強會計學、審計學知識和技能的教學與實踐。學生在修滿規定的學分后,可獲得管理學或法學學士學位。
3.在設有會計學、法學或經濟法專業的高校實行“4+2”的雙學位培養模式
即將會計學、法學或經濟法專業的三年級學生轉到法務會計專業學習。對于原先是會計學專業的學生,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和技能;對于原先是法學或經濟法專業的學生,主要學習會計學、審計學知識和技能。學生在修滿規定學分后,可分別獲得管理學和法學雙學士學位。
4.加快研究型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
應盡快設置法務會計專業碩士點,或在現有會計學專業、法學專業碩士點以及會計學專業博士點上設置法務會計研究方向。對于報考法務會計專業研究生的學生要有資格限制,其應具備會計學專業或法學專業學士學位;在職報考的考生應具備律師或注冊會計師資格。這些研究生在讀期間除了學習有關法務會計專業研究型的理論課程外,主要從事法務會計的理論與實務研究,并初步具備專門從事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和實際操作的能力。這部分學生畢業后可作為業務骨干盡快地充實到法務會計教學、研究和實務工作第一線,以推動我國法務會計工作的開展。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務會計師資格認定制度
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法務會計師的資格認定制度。在美國,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務會計人員,必須具備學歷(大學本科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業內地位三個條件。職業資格證書指注冊舞弊檢查師(CFE)、注冊破產和重組師(CIRA)以及注冊會計師(CPA)證書。業內地位指其作為會計人員必須是本領域的專家。法務會計師的資格認定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借鑒國外經驗,我國也應迅速建立法務會計師的資格認定制度。要成為法務會計師,應該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并且要取得注冊會計師和法律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針對我國現狀,可以用兩種方法來認定:一是對已取得律師資格的人員,鼓勵他們參加注冊會計師的“會計”和“審計”兩個科目的考試,待其取得了合格證之后,連同律師證一起,認定其法務會計師資格;對于已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鼓勵他們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司法考試,待其取得合格證后,同樣認定其法務會計師資格。這種方法對于盡快形成一支法務會計師隊伍很有幫助。二是要著手準備法務會計師的資格考試工作。
(三)建立法務會計人員后續教育制度和資格年檢制度
法務會計人員通過相關資格考試后,必須接受后續教育,即為保持和提高法務會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掌握和運用相關新知識、新技能和新法規所進行的學習。職業后續教育是提高法務會計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應貫穿其整個職業生涯,并根據后續教育的成績對其定期進行年檢。
(四)制定法務會計準則
法務會計工作在會計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以及法務會計人員所下結論的重要性決定了建立法務會計準則的必要。法務會計準則應包括法務會計一般準則、法務會計具體工作準則和法務會計報告準則,促使法務會計人員謹慎工作,并檢查、監督工作質量,最終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使我國具有較多的中高級會計人員。